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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高雄市議會於七月份通過「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凡自治條例規定之建築物類別,
於申請建照時,皆需依循自治條例,然而,依照法令 [第三條第三款、第六條及第九條第二款之規定:
工廠類之新建建築物屋頂層面積之五分之四需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針對此一規定,
綠建築自治條例主要發起人吳益政,被部份人事質疑掛勾太陽能廠商,甚至阻礙工廠建置的反商行為。



日本的大田社區,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社區,依據法令實施,高雄有可能成為最大的太陽能都市。

吳益政市議員表示,綠建築自治條例自提出至完成,歷時二年多,
過程中和多個,面向的意見者交換想法,倘若市民、業者、建築師有意見表達,
皆可透過各個管道提出異議,共同檢討修正,共識感愈高的法律,遵守度才能相對提高;
並非在外頭放話「反商、掛勾太陽能廠商」,倘若如此,是個不夠格的市民。

又說,截至101年7月份,高雄市共計申請太陽能備察案件達134件,
發電容量相當於13.4座世運主場館,而就實施綠建築自治條例和頒布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以來,
六、七、八三個月,申請案達42件,共計2773峰瓩,約莫2.7座世運主場館,
以一個家庭平均3-4度月電量/天計算,一年可提供七千戶用電量。

最後,吳益政表示,自法令實施以來,工廠類建案,
主要會碰到五個問題,分別是:

1. 申請後,未找到系統廠商
2. 沒有標到台電補助配額
3. 代金高低
4. 客觀設置上的限制,
5. 做超過規定量體,是否有獎勵機制。



倫敦太陽能社區BEDZED,是英國第一座零碳社區,
目前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實施之後,將以城市為單位,打造綠建築城市。
然而,針對初期各項配套措施還未到位之問題,皆非常樂意開放討論,共同研議。
絕非外界所傳:反商,和太陽掛勾。



吳益政表示,有的工廠基地面積,客觀上來看並非適合設置,請工務局找出來,如何排除。
而針對代金罰則,在一開始實施過渡期時,在不影響工廠建置,其代金罰則可階梯式由低至高演進,
例如,第一年繳交原罰金的三折,第二年五折,倘若廠商建置太陽能光電板時,
則市府再將繳交之代金還給廠商。又說,針對建置太陽能或綠屋頂超過規定的廠商,
或是第一年則到位建置,政府在界定範圍內,開放容奬或容移,而其容移之容積需向政府購買,
政府可給予優惠,以茲鼓勵。

當然,又說電補助配額用完時,廠商如何因應,政府需有配套。
都市計畫委員賴碧瑩委員表示,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對於廠商的困難,
可以協助法規修定,至於是不是放寬容獎容移,是否造成市場衝擊,政府要做總量的考量。

工務局長表示:高雄成為太陽能光電大城,指日可待,
十月二十六日,將召開第一次的太陽能光電推動小組會議,工廠對環境的衝擊較大,
需要付出一些心力。會考量是否以行政命令頒布,
實施率先全國,剛開始會有一些阻力,但還是會期待可以合作,

最後,吳益政市議員表示:十月二十六日早上十點,市府五樓會議室,
歡迎所有相關的工會、公會或是民眾業者,都能來開會參與,各種可能都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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