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荷蘭阿姆斯特丹,人口數七十五萬,地方不大,卻是舉世聞名的跨國企業公司設置總部的國際大都市。

如果還不夠,再看德國法蘭克福,也是地方不大,人口卻更少,只有六十五萬,卻因為地理位置的優勢,
成為歐洲大陸航空轉運中心,再經由城市努力,取得歐洲銀行所在地。





兩個城市的發展例子,只證明一件事,就是城市競爭力,不在於土地面積大小,
也不在於人口多寡,而在於如何以世界為舞台,尋找城市的利基。

高雄市人口一百五十二萬,加上高雄縣,合併後的人口超過兩百七十萬,
但是比較世界知名大都市,紐約、東京、北京,動輒超過兩千萬人口,未來的『高雄都』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可見得,人口、面積真的不是城市競爭力的必然因素,當然更不是成為一流國際競爭力城市的必要條件。


不過,合併也不是壞事,但是,合併案不應只是一場選舉輸贏算計的考量因素。

套用『笨蛋,問題在經濟』這句老話,那麼,城市的競爭力顯然不在合併,而在於城市的自主財源是否充足。

長期以來,中央政府對帶地方的態度,就是集權、集銭,台北因為是首都,所以就連財政劃分都有利,
如果中央銭權一把抓的結構不變,即使縣市合併升格,對城市競爭力也是助益有限,以已經是院轄市的高雄市來說,
超過一半以上的土地,至今仍然是國有,港口、加工區、工業區、中油、軍事基地,瓜分高雄市,
甚至連產業發展的自主性,都操控在中央手中,財劃法更對高雄市極不公平,高雄市生產的產品,
在台北市交易買賣後,大部分的利益歸於台北市政府,兩地的利差高達七倍,使高雄市長期飽受環境汙染的困苦,
但是分配到的稅金卻遠遠不如台北市,經歷二十年後,不論在人口成長、房地產價格,差距是愈來愈遠,
統籌款的分配也就愈差愈多,這樣的現象,豈是一句縣市合併的空話,就能解決的?


現在的兩個院轄市,內、外部成本都由高雄市負擔,但是內、外部利益,卻是台北市享受,
證明如果不在財政劃分法反應調整,任何的城市升格,乃至於縣市合併,
將仍然無法改善不合理的結構,甚至在升格遍地開花後,幾可斷言,
仍然是北部愈來愈發展,中南部愈來愈落後的情況,而且差異還超過現在的北高。


南部長期成為台北的邊陲地區,高雄擁有空港、海港,仍然無法改變重北輕南時,
縣市合併升格後的課題,中央顯然需要思考如何下放權力,至少應放手讓院轄市自給自足,
自己尋求在產業、就學、所得及環境成本、生活品質的平衡性,
也就是,合併應該是調整城鄉差距的機會,而不是徒具虛名。

因此,下面幾點應該是中央要優先思考的改革方向:

一、財政劃分法應該以營利事業在各地的產值,做無分配標準,
要完全取代現在以營業額為分配統籌款標準的作法。

二、現今縣市不必負擔勞健保費用,院轄市卻需要負責,明顯是一國兩制,
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既然吃夠苦頭,就應考慮予以修改,未來勞健保費一率由中央支付。

三、能源法應明列相關稅收分配原則,也就是包含碳稅在內,參考空氣污染法的標準,
提列百分之六十給地方,其餘交給中央統籌分配。

如果高雄市議會不分黨派否決了第一次合併提案的經驗,還不能帶給中央

(過去的國民黨、之前的民進黨、現在的國民黨) 警惕,而不修改從前集權集錢的心態,
        那麼,當大高雄市合併後南北差距持續擴大,甚至不如合併前的發展,
        到時台灣社會面臨的將不只是藍綠之爭,更是南北之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enewu7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