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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難求的汽車停車位,幾乎是城市共同的問題,

P近期發表的買車連同買車位的政策,

主張將道路還給用路人的作法,

民眾反應不一。

 

寬敞的馬路和相較台北擁擠的都市腹地,

高雄同樣也面臨停車位總是不夠的問題,

特別是早期發展的巷弄社區,停車問題更是與日俱增;

同時間,為了建造大眾運輸便利的城市,

捷運沿線和主要馬路幹道,皆拓寬自行車道和人行道寬度;

增加行人和自行車能更加友善地的接駁大眾運輸。

 

一條馬路的功能,無法滿足全部的需求,

在高雄朝向永續城市的發展下,城市不只是回應氣候變遷永續的議題,

面對自小客車使用者,也需有一套調適因應的作法。

 

多年前,我們握了自行車就是永續的議題,

近十年於市議會不間斷地倡議自行車建言,

也成功推動了多個自行車建設,雖然打擊私人運具的使用權,

達到城市無車的精神概念,無疑是最高調的永續作法,

但也深感和民間存在著深深的鴻溝。

 

 

高雄第一條交通用自行車道劃設

 

高雄市多年前

選區內,存在多個老舊社區,雖然六米巷弄的社區風情很迷人,

但普遍民眾門口停車的需求下,消防逃生的議題只能擺一邊去。

然而,社區老人不斷增多,老人緊急救護的高頻率,

不得不面對路邊停車所衍生的風險,在走訪巴西庫里奇巴這座城市後,開啟了思想解放。

 

庫里奇巴是因為BRT聞名的城市,

城市每天使用大眾運輸的旅次是200萬旅次,

縱使如此,全市70%擁有自小客車,

他們擁有高比例的大眾運輸使用率,

卻也同時高比例的擁有自小客車。

 

庫里奇巴成功的讓民眾區分運輸的使用目的,

並營造「以大眾運輸搭乘為主,私人運具使用為輔」的選擇。

這樣的理念,反更容易讓民眾體會大眾運輸的價值,

卻也不造成擁有私人運具的高度罪惡感。

 

我們以這樣的理念,試著讓高調的永續思想更加的務實,

因而提出了修正版的停車獎勵,鼓勵民間單位興建路外停車場,

早期的停車獎勵政策是正確的,只是管理消極,

才產生拿獎勵蓋樓房變向賺錢的事,

因而廢除。不論是道路安全還是鼓勵民眾大眾運輸,

妥當的停車收納空間,幾乎是必要條件。

 

目前高雄市自小客車登記數量高達71萬輛,

公有停車空間及合法私人停車空間不過10萬多。

透過停車獎勵辦法,在舊社區公有地稀少的狀況下,

鼓勵私人興建機車和汽車停車空間,以及強化捷運和輕軌沿線停車空間規劃。

 

停車位空間和大眾運輸間的關係,

是種曖昧的平衡,拿捏準確達到加乘作用,

拿捏不妥則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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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輕軌站沿線的大型停車場 (圖為ORESTAD新社區旁)

歐洲多個城市,在大眾運輸站體附近,皆興建大型停車場,

以哥本哈根社區ORESTAD區域為例,這座新興社區興建了一條高架輕軌,

每個站體皆可看見在歐洲難得看見的大型停車場,

目的無非讓民眾將車子停放在輕軌站,坐大眾運輸進入市區。

 

另一個截然不同的案例則是,

前陣子發現夢時代區域和兵工廠重劃區域,

關於興建停車格數量的規定為100平方公尺一個停車格,

以該區域開發的量體,將高達近萬格的汽車停車格,

不只是開發商須花上大筆成本開挖地下室停車場,

這麼多格數的停車空間,對比週邊的道路疏通,更是場大災難;

同時,附近更有輕軌和捷運經過,

整體應以誘導搭乘大眾運輸的作用為前提。

因此,在誘導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的前提下,

建議該區域停車格數可降低,

但並非其原本規定興建停車場的額度則下修,

開發者仍將未消化完的停車格數量,

轉移至其它需要的區域興建停車場。

 

在追求生活自由度和全家出遊的風氣中,

買車人口持續升溫,

而在維持城市永續發展及兼顧社區巷弄安全的條件下,

興建停車場無疑是現今最可行的方法。

 

當然,每項政策和方向都是中性立場的工具,

賦予工具對的發揮場所,即是對的政策,要不則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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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newu7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